綠色施工的評價階段主要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、結構工程、裝飾和機電安裝工程三個階段。本文主要介紹《拆除工程》的相關規范要求。
1.一般規定拆遷項目應當制定專項規劃。拆除方案應明確擬拆除的物件及其結構特征、拆除方法、安全措施、拆除物件的回收利用方式等。
2 .建筑物拆(chai)除過程中應控制廢水、廢棄物和粉塵的產生和排放。
3 .拆除(chu)建筑物應按規定進行公示。
4.風力4級以上、大雨或冰雪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拆除施工。
5.建(jian)筑拆除材料的處置應符合充分利用和就近消納的原則。
6拆除材料應按材料性質分類使用;剩余的廢物應該無害化處理。
拆除施工準備
1 .拆除施工前,拆除方案應經有關方面批準;應對周圍環境進行調查和記錄,并確定受影響的區域。
2.拆除工程應根據建筑構件情況確定為保護性拆除或破壞性拆除。
3拆除施工應根據實際情況,采用人工拆除、機械拆除、爆破拆除和靜態破碎等方法。
4拆除施工前,應制定應急預案。
5拆除施工前,應制定防塵措施;采用噴水降塵時,應采取措施控制用水量和污水流量。
拆除施工
1.人工拆除前應制定安全防護和防塵措施。拆除管道和容器時,應查明殘留物的性質,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,方可進行拆除施工。
2機械拆解應選擇低能耗、低排放、低噪音的機械;應合理確定機械的工作位置和拆卸順序,并采取措施保護機械和人員的安全。
3爆破拆除前,應進行試爆,并根據試爆結果改進拆除方案。
4爆破拆除時的粉塵控制和飛石控制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鉆孔時應設置吸塵裝置,或采取帶水鉆孔等降塵措施。
2)爆破拆除時,可采用在爆點設置水袋的方法或多孔微爆法。
3)爆破完成后,宜用高壓水槍進行水霧除塵。
4)對于重點保護范圍,應在其附近搭設防護排架,并掛金屬網進行保護。
5爆破拆除煙囪、水塔等高大建(構)筑物時,應在坍塌區域內采取鋪設墊層或開挖減震溝等措施。
6在城鎮或人口稠密地區,爆破拆除應采用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靜態爆破,并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使用腐蝕性靜電破碎劑時,灌漿人員必須戴防護手套和眼鏡。
2)靜態破碎劑不得與其他材料混合使用。
3)爆破成孔和噴入破碎劑不應同時進行。
4)注入破碎劑時,不得在鄰近區域進行鉆孔施工。
5)破碎劑注入孔內后,操作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,不得在孔內注入區域行走。
6)使用靜態破碎出現異常情況時,必須停止作業;查明原因并采取安全措施后,方可繼續施工。
拆遷物的綜合利用
1.建筑拆除材料的分類和處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術規范》GB/T 50743;剩余的廢物應該無害化處理。
2.不得將建筑拆除材料混入生活垃圾,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(ru)建筑拆除材料。
3拆除的門窗、管道、電線、設備等材料應回收利用。
4拆除的鋼筋和型材應分類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