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學路558弄的一位業主在接受松江城管方松中隊采訪時說:我只是想擴大陽臺的門,開闊視野,所以我真的不知道這是承重結構。
近日,松(song)江(jiang)市管方松(song)中隊(dui)接(jie)到(dao)12345投(tou)訴(su),反映江(jiang)學路558巷一位業(ye)主在裝修過程(cheng)中敲毀了承重墻,對整棟(dong)樓的(de)安全表示(shi)擔憂(you)。接(jie)到(dao)報告(gao)后(hou),中隊(dui)執法人員立即趕到(dao)現(xian)場進(jin)行初步調(diao)查。
整改前
現場檢查后,確實損壞了一個承重結構。執法小組成員責令業主當場停止損壞房屋的承(cheng)重結構,并聯系第三方房屋質量檢測站的專業檢測人員進行檢測和識別。根據房屋承重結構檢測報告的分析和評價,房屋南陽臺兩側的鋼筋混凝土墻被局部切割和拆除,厚度為25cm,長度23cm,高度24cm,鋼筋在相應的位置被切斷。這部分墻是房子的承重結構。
執法小組成員立即聯系當事人進行面試,并向他們出具測試報告,告知他們損壞房屋承重結構(gou)的(de)后果。業主承認他對房屋承重結構了解不夠。為了擴大門框,他在裝修過程中拆除了一些墻壁。經過執法小組成員的宣傳教育,他也意識到了這種行為的危害,并表示愿意積極配合修復,努力盡快恢復承重結構。
整改后
經復查,該處已(yi)恢復原狀,安全隱患已(yi)消除(chu)。
鑒于業(ye)主的初步犯罪(zui),積極配(pei)合及時整(zheng)改恢復原狀,沒有(you)造(zao)成(cheng)嚴重后果,在處(chu)理(li)過程中態度(du)良好,經過重大案件集體(ti)討論,根據上(shang)海(hai)市城市管理(li)行(xing)政執法行(xing)政處(chu)罰裁量(liang)基(ji)準(7),處(chu)以1.1萬元(yuan)罰款(kuan)。
承重墻是房屋中特別(bie)重要(yao)的(de)組(zu)成部分(fen)。拆除的(de)承重結構(gou)(gou)不(bu)僅是一(yi)堵墻,而且與(yu)整個建筑的(de)穩(wen)定性和安全(quan)性有(you)關。今(jin)后,松(song)江城市管(guan)理方松(song)中隊將繼續保(bao)持高壓態(tai)勢,未經(jing)授權損壞房屋承重結構(gou)(gou)的(de)違法行為(wei)永遠(yuan)不(bu)會軟共同(tong)調查(cha)處罰(fa),確保(bao)居民(min)生(sheng)命財(cai)產(chan)安全(quan)。同(tong)時,結合(he)城市管(guan)理社(she)區工作室,密切(qie)聯(lian)系(xi)各(ge)社(she)區,加(jia)強法律(lv)普及,提高公眾的(de)安全(quan)意(yi)識和法律(lv)意(yi)識。
普法小知識:
根(gen)據《上(shang)海市住宅物業管(guan)理條(tiao)例》第八十(shi)三條(tiao)的規定,損壞房(fang)屋(wu)承(cheng)重結構的,責令立即改正,恢(hui)復原狀,可以(yi)處一萬(wan)元以(yi)上(shang)十(shi)萬(wan)元以(yi)下(xia)的罰款。